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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水果中,我對香蕉情有獨鍾。

一九四九年秋隨家人從四川來到台灣,看見街頭巷尾的水果攤上,擺一掛一掛在四川少有的香蕉,價格低廉,不禁大喜過望,立刻購食。入口香甜滑軟,連下三四條,猶感意猶未盡。後來得知香蕉對健康的諸般益處(如營養高、能提高免疫力、能預防癌症、食物纖維含量豐富、含有相當多的鉀和鎂,鉀能防止血壓上升、及肌肉痙攣;而鎂則具有消除疲勞的效果等),我更成為香蕉的忠心粉絲。

不過近年來如何吃香蕉,倒發生一些困擾。一項資訊說,水果應該空腹吃,一般習慣在飯後吃水果是不對的。因為水果容易消化,而飯菜肉類消化較慢,後吃的水果已消化但不能進入腸道,堵在胃裡會發酵,對健康不好。這話說得有理。香蕉既是水果自然也應空腹吃。但不久又看到一項資訊,說香蕉不宜空腹吃,因為香蕉中含有較多的鎂元素,空腹吃香蕉會使人體中的鎂驟然升高,而破壞血液中的鎂鈣平衡,對心血管產生抑制作用,不利於身體健康。這話說得也有學問。這倒讓我依違兩難,吃了幾十年的香蕉到頭來該怎麼吃反成了問題。這還不說,去年我一度胃痛去看醫生,醫生用手按按,用聽筒聽聽,然後開了一星期的藥,並且嚴格囑咐不要吃豆類和香蕉。好了,不用煩何時吃香蕉了,根本不許吃!

難道就此放棄我所喜愛的香蕉?我想每個人的體質不同,每個人的消化能力也有差異,有人飯後吃香蕉並無問題,有人空腹吃也沒問題,不能一概而論。個人應當參照專家的意見,斟酌自己的狀況,決定如何享用香蕉,就不致有不良後果。

基督徒的生活行事偶爾也會有類似的兩難情況。

一位朋友曾跟我說過一件事。在一次教會內部的同工會議上,牧師勉勵同工要清晨早起讀經禱告。因為聖經詩篇五篇三節:「耶和華啊,早晨你必聽我的聲音;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,並要儆醒!」;馬可福音一章三十五節:「次日早晨,天未亮的時候,耶穌起來,到曠野地方去,在那裡禱告。」大衛與耶穌都是清晨起來親近神,所以我們也當晨更親近神。同工均頷首稱是,但這位朋友在報社工作,夜裡工作甚晚,晨更實有困難。他正想提問時,師母說,能夠早起晨更親近神是很重要的事,但晨更不是誡命、也不是律法,每個人的生理時鐘不同,每個人的工作要求也不同,如果早晨實在來不及,與其匆匆忙忙敷衍了事,倒不如白天或夜間認真地讀經禱告,要緊的是每天至少要有一段時間安靜親近主。像她自己早上要準備一家人的早餐,照顧兩個大的孩子上學,還要送小的孩子上校車,沒有時間也靜不下心來晨更,只好在夜深人靜時讀經禱告或預備姊妹會分享的信息。──我的朋友說,師母的話解除了他心頭的重擔。

有一個笑話說到兩個基督徒借錢還錢的糾紛。張三向李四借了十萬元,言明一個月就還他。一個月到了,張三並無動靜,李四忍不住提醒張三該還錢了。張三說:「路加福音六章三十四節說:『你們若借給人,指望從他收回,有甚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,要如數收回。你們…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,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。』所以你指望我還錢是不合乎聖經的。」李四不防張三搬出聖經來抵賴不還,心中大不服氣,但一時竟駁他不倒。回去也翻聖經,第二天找到張三,對他說:「聖經上明白說借錢要還,你看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五節、二十六節說『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』這不是借錢要還的依據嗎?」兩人各執一詞,吵到牧師那裡。牧師問明緣由,嘆了一口氣說:「你們都在替別人讀經。張弟兄,你是借錢的人,你該讀馬太福音的那段經文;李弟兄,你是借錢給人的人,你該讀路加福音的那段經文,這樣你們就不會吵架了。」雖是笑話,倒值得省思:我們是在為自己讀經呢,還是在為旁人讀經?

早年看過一個港片,名字好像是「法外情」。敘述一個老妓女因自衛殺死嫖客,被移送法辦。法庭上義務為她辯護的,是一位年輕優秀的律師,就是妓女當年被人始亂終棄無以為生時,送到孤兒院由修女照料的嬰兒;妓女的收入就交由修女扶養孩子栽培成人。但要修女承諾守密,不能讓孩子知道。控案在庭上辯論,原對妓女有利,不料對方律師指稱妓女與年輕律師有母子關係,要傳修女作證。如果修女證明屬實,則妓女將面臨敗訴判刑,年輕律師的前途亦毀。此時修女面臨的是兩種選擇:誠實托出實情;或忠於承諾,成全妓女的母愛。修女在兩難之中選擇否認他們有母子關係,使得妓女無罪開釋,亦保全了年輕律師的職業生涯。

修女這樣做是否抵觸了十誡中不可作假見證的誡命,並成為魔鬼的兒女(約翰福音八章四十四節後段),或認為基於信實與愛心的謊話可以被原諒,是聖經倫理學的範圍,不在本文探討之列。要說的是我們在生活與行事為人上,不免會遇到左右為難的事。唯有遇事禱告,懇求聖靈帶我們進入真理,引導我們做正確的決定。

至於香蕉,我怎捨得不吃?不過改在半空腹的時間,少量地慢慢地吃(中庸之道?)迄今不僅沒有任何不適,反而更吃出滋味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