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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】 

依婷從小就有個毛病,也就是所謂的「潔癖」,不但自己的書桌要理得一塵不染,床單也是鋪得有稜有角的,誰要是不小心一屁股坐下去,包準討來一頓好罵,且隨即收下來馬上洗乾淨才行。別人穿過的拖鞋說什麼她也不肯穿;洗過澡後不小心被碰了一下,非得重新再洗一遍不可。

 

因此從小依婷就被說成有潔癖,家人、同學常常很受不了她。還好她的功課一向都是名列前茅,不僅每學期得第一,萬一那次落到第二,她一定會難過個半天,非要在下次考試爭回這口氣不可。因此依婷求學的過程可說是一帆風順,一直到上了大學-----有次系裡開迎新舞會,依婷本來就不擅跳舞,偏偏班代過來邀請她,讓她不知道該怎麼辦,一支舞跳下來,不只跟不上拍子,手腳都打結了,依婷覺得出了大糗,在同學的哄笑之下再也忍不住便趕緊溜回家,心情好久平靜不下來,跟著那天夜裡就失眠了。

 

這次以後,依婷出現了一些新毛病:老是覺得手髒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需要洗手,手摸過的地方都必須再三地清洗才行;甚至開門時都必須用腳踢、或以肩膀頂才能安心。最嚴重的時候一塊肥皂只能用三天,幾個月下來,簡直手皮都被洗掉了一層,睡眠也跟著發生困難。

【解析】 

依婷所得的病是「強迫性精神官能症」,強迫性精神官能症其主要症狀包括強迫思想及強迫行為。所謂強迫思想即為:患者往往明知是不合情理、也不必要的兩種以上矛盾、衝突的思想,卻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反覆出現在腦海中揮之不去;因此患者往往自己知道並且承認,自己患有這種心理毛病,但無法控制。

 

也因為這種強迫思想,跟著就是一連串的強的強迫行為。一方面是隨著強迫思想而要強迫自己去做某些動作;另一方面又為了想消除這些思想,又努力的要做另外一些相對的動作,於是更增加患者的痛苦與困擾,因此往往同時有憂鬱、退縮的情形。

至於致病的原因很多,大致可分為下列三類:

  1. 依心理分析學派認為:這類患者早年可能有一嚴厲的父母,在他們一兩歲大小便訓練時期,就施以過分嚴格的訓練,造成了過高的道德標準,在患者的內在天地裡只有二分法:不是白就是黑;不是愛就是恨,因此早期可能出現:做事過分小心,苛薄待人及律己甚嚴。而自己的內在欲望,因某一事件的觸發點上,經淺意識中由壓抑、轉移、隔離、反向及抵銷作用,進而轉變成了強迫症。
  2. Jonet認為:當一個人精神狀況逐漸衰退時,其高級精神功能如注意力、意志力、抽象思考發生障礙,對於眼前的困境不能有更明確、果斷的能力,而使用了更原始、退縮、幼稚的方式處理,以致對於問題的解決,一再徘徊是與非之間,無法覺定,而出現矛盾心理。
  3. 近年來發現,有百分之十以上的強迫性精神關能患者,以後會變成典型的精神分裂患者。其實可能就是某些精神分裂患者,在早期會出現類似強迫心理症之症狀罷了。

 

但無論如何,以上三點均不能給此症狀有一完美的解釋。換言之,強迫性精神官能症本身或許並不是一個「病」,而是一個「症狀群」無非是在反映其內在某些精神功能之障礙。因此在治療上差異極大,某些個案可能使用一切的努力,包括行為、心理、物理、藥物等治療後,效果仍差;某些個案又可能僅短暫出現幾週或幾個月的症狀後,便又自行消失。

 

不論症狀出現多久,均可造成患者極大的困擾和痛苦,甚至出現憂鬱症,因此在一般治療上,視病情之程度,往往會將某些治療方式合併使用。一個有經驗的精神科醫師,可以更準確的判斷患者應當使用的治療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