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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為一個基督徒,往往接受一個教導,就是要做「光」、做「鹽」。乍聽之下,倒也不難理解,光嘛!可以照亮,鹽呢!可以調味,能做光、鹽當然好啊。

 多年來,有個朋友就和我談到他對「鹽」的體會,他問我,同樣是調味料,為什麼主耶穌不要我們做糖?而要做鹽?他的體會是鹽能完全溶入食物,使食物可口,卻不會凸顯它的存在,而其它的調味料呢!都太凸顯自己了。當時,我聽在心裡,覺得非常有道理,在烹調中鹽的存在是必要,但的確不凸顯,我們會覺得一道鹹淡適中的菜好吃,感覺的只是菜好吃,而不會明顯的覺得:「嗯!這道菜加了點醋,酸酸的,好吃!」鹽在烹調中完全的隱藏了自己,卻使「菜」好吃!我們甚或幾可感覺不到它的存在,但若沒有了它,菜就難以入口。

  如果一個人在群體中做鹽,會是什麼景況?是不是不讓人明顯感覺他的重要,但他能溶入其他人的生命中,幫助他人彰顯?

  我常常思考這個問題。

 近日,讀了王邦雄教授的「老子道」,其中一段說到人間有許多正面的,都會自我否定,所以事先就要化解存在反面的可能性。以愛來說,不是說愛會害人,而是我們的堅持,擇善固執會帶出它的負作用,逼出它的反面。所以在「方」、「廉」、「直」、「光」的正面底下都要加個「不」字,不是不要,而是說你那個光不要去刺傷別人的眼睛。

 以開車為例,若晚上開車,對面來車開遠光燈直射你,那麼你竟會被刺得不舒服,可見「光」在黑暗中雖有正面價值與意義,但太強時,卻會帶來負面作用,讓人張不開眼睛;所以如何反光又不會直射對方使人睜不開眼,就是我們該去學習、注意的了。

 這段文字,給了我很大的提醒,突然明白了做「光」、做「鹽」中的溫厚與中庸,覺得主耶穌以此教導我們,是極大的智慧。

 你是否常以「光」、「鹽」自許呢?你的光太強了嗎?你的鹽味太凸顯了嗎?別忘了光強使人不舒服,太鹹菜就難以入口,要做光、鹽,就得調整好適度的「份」,才可真正發揮正面的作用。

           (作者金明瑋原發表於宇宙光雜誌81年8月號)

後記:能夠在自己還算年輕的時候接觸到這些思想,給自己一些提醒,是一項福分。我真的常常提醒自己,光別強,鹽別鹹,學著溫厚中庸,為人調味,雖然不是學的很好(只要活著就還在就學中嘛),不過,總有個學習方向,很不錯啊!(2005.08.2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