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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過得真快,本文刊出時已是二○一三年了。新年伊始,不免要回顧過去的一年:逝者如斯,歲月可曾帶來甚麼變化?每個人過去的追求不同,檢討的內容自然各異。但大概不外是:改善了嗎?增加了嗎?成長了嗎?這些也許可以濃縮成一個共同話題:過去一年加值了沒?

生命價值的衡量

甚麼叫做加值?

將一粒水果的種子埋在土裡,經過時日長成果樹,結出甜美的水果。種子本來不能食用的,現在結出水果可以食用了,這是功能上的加值;一粒種子本來不值一文,現在一樹的水果可值一萬元,這是經濟上的加值。

又如將棉花加工紡成紗,然後織成布,然後染整印花,然後裁剪成衣服。棉花本來不能穿著在身,現在成為衣服可以穿在身上蔽體保暖,這是功能上的加值;棉花原料也許值一千元,現在做成衣服可以值一萬元,這是經濟上的加值。

同樣的道理,從礦砂提煉成鋼做成鋼板、鋼筋、鋼條,用在建築高樓大廈,它有功能上的加值,也有經濟上的加值。從樹木加工製成紙張,用來印製書籍,它有功能上的加值,也有經濟上的加值。

甚至一個學徒隨師學習製作麵包糕點,數年有成後主持一個分店,也可看成加值的過程:他有功能上的加值,能獨自管一個店了;也有經濟上的加值,他的薪水增加了。一個臥病有年的家庭主婦逐漸康復,可以行動自如,內可以照顧家事子女,外可與朋友共餐敘舊,也是一種加值,也有功能性的和經濟上的意義。

依照這樣的思考模式,每個人都可以省思在過去歲月裡的加值情形。

但以上所舉的都算是物質層面的加值。因為有這些形形色色物質層面的加值,人類的生存慾望才得滿足,生活條件才能改善。

物質層面的加值固然重要,但物質層面的加值並不等於生命層面的加值。而衡量人生的價值,是看他生命層面的加值,而非物質層面的加值。愛因斯坦說:「人生價值,應該看他貢獻什麼,而不是取得什麼。」「取得甚麼」是物質層面的加值,「貢獻甚麼」是生命層面的加值。物質層面的加值是用加法,生命層面的加值卻是用減法。我所擁有的無論是學問、財富、健康等愈來愈多,那是物質層面的加值;我所貢獻的無論是學識、金錢、時間等愈來愈多,那是生命層面的加值。

活出生命的價值

比方說,一位在物質層面加值成功而致富的財主,目睹弱勢族群的需要,多少人掙扎在凍餒邊緣,多少學童吃不起營養午餐,因而動了慈心,對於慈善公益的事慷慨解囊,大度的付出。儘管人們羨慕他在事業上的成就,但使人稱道的卻是他的人品、他的慈悲、他的愛心。他的生命在大眾的眼中就甚有價值。

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,問題看得更清楚。我們生命的價值不僅會受世人的評斷(林前四章9節:「……我們成了一臺戲,給世人和天使觀看。」),更要受神的評斷(林後五章10節:「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」)。我們蒙恩得救是只為了讓我們有一張天國的身分證嗎?當然不是!以弗所書二章10節:「我們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」還有,哥林多後書五章17、18節:「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一切都是出於神,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,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」祉這兩處的經文就已經明白揭櫫我們生命價值衡量的標準了:行善和傳揚神人和好的福音。

行筆至此,看見媒體報導有關孫越弟兄的一件事。他獲得「港澳台灣慈善基金會」的愛心獎,獎金三十萬港幣;他於十二月初赴港接受後全數捐給董氏基金會,作為推動戒菸宣傳活動的經費。港幣三十萬相當台幣一百多萬元吧,不是小數目。孫弟兄是有錢人嗎?不是!即便要捐款,不能留一部分做自己養老之用嗎?當然可以!但是他全數捐出了!加上他多年來參與各種公益活動作代言人,而且曾到監所傳道前後達十餘年,他的生命價值無論在世人或在神眼中,都應會得到極高的評價。

基督徒絕非不能追求物質層面的加值。要緊的是要把物質層面的加值轉變成為生命層面的加值,那物質層面的加值不僅是神對他的賜福,也是神藉他對別人的賜福。

約翰福音十章10節:「我來的目的是要使他們得生命,而且是豐豐富富的生命。」(現中修訂本)豐豐富富的生命是主的應許。基督徒重生得救後已有主的生命,如能讓這生命不斷地加值,我們的生命將日漸豐富,主的應許就能成就在我們的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