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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台灣的七月底八月初很不平靜。七月二十三日的復興航空班機在澎湖發生空難,四十八人死亡,十五人受傷,多戶民宅受損。為時無幾,八月一日凌晨,高雄市幾條街道的地下管線發生氣爆,根據八月二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統計,二十六人死亡,兩人失蹤,二百八十四人受傷,道路房屋受損嚴重。

把範圍擴大些,八月三日下午4時30分,雲南省魯甸縣發生規模6﹒5的地震,截至八日下午3時,已知有六百一十七人死亡,一百一十二人失蹤,三千一百四十三人受傷。而幾年前汶川大地震的傷亡慘重,記憶猶新。

還不談以阿衝突、烏克蘭內戰,以及中東的戰爭,所導致死傷的人數,單就以上這幾件天災人禍發生的傷亡,已足令人驚心動魄。我們悲憫,我們感嘆,願亡者安息,願傷者復原,願悲傷驚懼者得到安慰,願物資缺乏的得到補足。我們也盡上棉薄,出錢出力投入救災。更求神憐憫,願人間不再發生類似的災難。

隨時把握機會

然後,過一段時間,媒體不再報導,不再有災難的消息,我們心湖中的漣漪平息,日子回到往常,我們再埋首於日常生活中,那些災難彷彿未曾發生。自然,這也正常,我們不能因為那些災難便憂思不振,前面仍有待跑的路途。聖經不是說:「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」嗎?於是那些災難就「船過水無痕」了。

可是,在我心中那些災難沒有完全消失。每逢災難發生,它們總好像一而再地提醒我一些事。首先就是該及時傳福音。

主耶穌曾對門徒說: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做工了。」(約九:4)就那些罹難的人來說,他們活著的日子就是白日,當他們永遠閉上眼睛的時候,就是黑夜來到了。傳福音的工作,就該把握機會,趁著親友健在的時候,甚至一息尚存之際,把救恩介紹給他,否則就太遲了。

照聖經吩附傳福音

傳福音會遇到兩種心理上的障礙。一是有人的心很硬,傳福音給他往往會遭到婉拒,不免會讓我們的熱情冷下來。但主耶穌講過撒種的比喻:那撒在路旁的,飛鳥來吃盡了;那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,因為沒有根,就枯乾了;也有落在好土裡的,就結實一百倍,六十倍,或三十倍。傳福音如同撒種,原就可能撒在路旁、土淺石頭地,和好土裡。撒種的人只管撒種,不能因為被風吹到路旁、或落在土淺石頭地,就放棄撒種的責任。

另一項心理上的障礙,或許是預定論的問題。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:「外邦人聽見這話,就歡喜了,讚美神的道;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。」羅馬書八章30節:「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以弗所書一章5節:「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。」這些經文都說到人的稱義得永生早已預定。既是如此,傳不傳福音有甚麼差別?要我們傳福音豈非有些弔詭?

預定論是一個神學上的話題。神預定某些人得救,某些人不得救,歷來神學家對此有不同詮釋。我以為我們不必強作解人,以我們有限的頭腦去蠡測神的作為。神預定誰得救誰不得救是神的主權,我們只管照聖經所吩咐的傳福音就是,連主耶穌自己都叫他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呢!

把每一天當最後一天

災難還提醒我另一件事,就是人生的無常。那些因空難、氣爆、地震或戰爭而殞命的人,在災難來臨的前一刻,無論他們是在經營生意,是在處理家務,是在耕耘田畝,是在攻讀詩書,或者遊手好閒,在做白日夢,都不知道他們的生命即將結束。在生死交替的那一剎那,湧上他們心頭的可能是一件該做而未做的事,可能是一句當講而未講的話,但再也沒有機會了。人生的遺憾莫過於此!

傳道書說:「生有時,死有時。」但無人能預知何時離開世界。因此,聰明的人把每一天都當作最後的一天:該奉獻的就奉獻,該認罪的就認罪,該行善的就行善,愛家人就說出來,欠人債就償還他,有機會傳福音就傳福音。倘能如此,就真的可以「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」,回天家時便一無罣礙了!

喚醒沉睡的人

主耶穌慨歎當時的人不肯領受天國的福音,祂說:「我可用甚麼比這個世代呢?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,說:我們向你們吹笛,你們不跳舞;我們向你們舉哀,你們不捶胸。」(太十一:16、17)聞笛而不起舞,舉哀而不捶胸,是沒有反應,是麻木不仁。

接連發生的天災人禍,可以看作孩童吹笛或舉哀,在傳達一個訊息,要喚醒沉睡的人,「要愛惜光陰,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。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」(弗五:16、17)我們是有反應的人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