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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「月亮代表我的心」是華人世界最受歡迎的情歌,歷久不衰。歌詞情意綿綿,讓人陶醉。但欣賞欣賞就好,且莫真的讓月亮代表你的心。因為夫妻或情侶間彼此坦誠相待,推心置腹,「言為心聲」,何須另以他物代表。如果真的到了「月亮代表我的心」的地步,除了信心危機之外,多半是語言溝通出了問題。不是說的不夠清楚,就是聽的不夠明白,以致產生了溝通的障礙。

語言溝通三元素

關於語言在表達方面可能構成溝通障礙的,有投射型思考的語言、推論型思考的語言,和定義型思考的語言等,在「那碗紅燒牛肉麵」一文中(註一)已經扼要地敘述。本文想談談聽話方面可能構成溝通障礙的一些問題。

語言主要有三種元素:事實、推論、判斷。

所謂「事實」元素,是指語言在客觀地敘述一些事物,傳達一些實況。例如:辦公室書桌抽屜內的一萬元不見了,而張三是新進工友,負責打掃清潔,曾有竊盜前科。

所謂「推論」元素,是指根據已知事實來推測未知的事,是對客觀事實的主觀見解。例如:既然張三負責在下班後打掃清潔,他又有竊盜前科,這遺失的一萬元很可能是他偷的。

所謂「判斷」元素,是指依據推論對某事或某人表示贊成與否的態度(從而據以採取某種行動)。例如僱用張三前公司從無失竊情事,張三來後公司就發生掉錢的事,張三又有竊盜前科,一定是他偷的。(他的偷竊惡習不改,應立予解雇。)

留意陷阱

明瞭這三種語言要素,聽者就能正確把握說者的意思。就公司失竊與張三有竊盜前科的事,說者是客觀地敘述已知事實呢(事實元素),還是他在做主觀的推論(推論元素);或者說者只是對張三有懷疑呢(推論元素),還是他已認定張三就是偷錢的人(判斷元素)。明乎此,聽者就不致把推論和判斷當成事實而隨聲附和了。──對於媒體報導的新聞是客觀的事實還是主觀的意見,也就可以分辨了。

此外,推論和判斷還容易使人落入陷阱。推論可能延伸推論:例如,人人都懷疑公司的錢是張三偷的,隔壁陳商號也掉了錢,可能也是張三偷的。或者,李四是張三的好朋友,說不定李四也會偷錢,不是說「物以類聚」嗎?聽者就該知道這是推論的推論,可信度更低。

而判斷則使思考停止。因為判斷就是下了結論,自然就不再考慮其他的可能。既已認定是張三偷了公司的錢,便不去想張三不會偷錢的可能(例如他在公司有穩定的工作,他的月薪高於公司失竊的錢等)。聽者就可知道這件公司失竊的事,是否果然是張三所為,已無討論餘地,此時再做任何建言可能就為時已晚了。

說清楚聽明白

另就語言要達成的目的來說,又大概可分為祈使性的語言、敘事性的語言及情感性的語言。聽者如能分辨,對於了解說者的真意也有幫助。

就祈使性的語言來說,說者意欲聽者做或不做某事。例如:「請倒杯水給我。」或「別吃炸薯條了。」但有時語氣較為婉轉,例如:「請倒杯水給我,好嗎?」「你可不可以不要吃炸薯條啦?」說者的真意仍是祈使或指示,而不是在徵求意見,聽者要明白才是。教導性的語言大多是祈使性的。聖經中對信徒指示的話,例如舊約中神所頒布的十誡,新約中的主耶穌的登山寶訓等,都是希望信徒做或不做某些事,自然是屬於祈使性的語言。

就敘事性的語言來說,是在描繪客觀的事物或主觀的感受。聽者應注意說者的敘述是否準確而完整。例如說「國父紀念館的花盛開了。」或「我愛春天的花。」

這樣的敘述並不精確:國父紀念館的甚麼花開了?愛春天的甚麼花或是所有的花?聽者就該進一步問明,才能知道說者的真意。敘事性的語言有時也是祈使性的語言,例如夫妻結伴出遊,途中妻子說渴了,丈夫就該會意妻子是想要喝水,要他去買礦泉水,不僅是告訴他──她渴了。

情感性的語言是在表達情緒。例如「我寫了幾通『伊媚兒』給你,你都不回,你是不是不願跟我往來呀?」這不是問你問題,這是在抱怨你冷落了她。如果你不是在杯葛她,就趕快賠不是吧!對於情感性語言聽者的回應要很小心,單用說理恐怕不容易平息。

聖經多處講到要追求和睦(註二),話語的溝通不良往往是和睦的絆腳石。而話語溝通不良,說者和聽者可能都有責任。說者能表達清楚,聽者能明白真意,溝通無虞,才不致成為和睦的障礙。

‧註一:宇宙光出版的《鐘聲為誰敲響》第159頁。
‧註二:詩34:14;可9:50;羅14:19;林後13:11;帖前5:13; 來12:14;彼前3:1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