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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架可能是人類最普遍的標誌,如果單純以符號的觀點而論,十字架應該是人類使用最多的符號,但是,十字架的起源、意義、以及為何會成為基督信仰的核心,相信即使是基督徒,可能對此也有一些茫然。

之所以如此,很大部分的原因是感情因素──要閱讀或想像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整個過程,基督徒總會充滿不捨,甚至有撕心裂肺的苦楚──這點完全可以理解與接受,因為那種羞辱和痛苦是如此赤裸、殘暴與血腥。

但是,如果要深入了解耶穌為何走向十字架?為何要流自己的血來救贖世人?為何選擇如此卑賤的方式受難?如果要真正了解耶穌死在十字架上、第三天復活,我們就得認真面對十字架的歷史。

十字架的起源

十字架這種刑罰源於波斯。波斯人認為土地是用來祭祀奧馬茲德神(Ormauzd),所以要把囚犯舉起來,免得汙穢土地、褻瀆神靈。後來這種殘酷的刑罰從波斯傳到北非的迦太基(Carthage),再由腓尼基人(Phoenicia)傳給希臘人、亞述人、埃及人和羅馬人。

在猶太文化中,執行死刑要用石頭將犯人打死。但在耶穌降生前大約六十年左右,猶太亡於羅馬帝國,而且,當時的羅馬剛開始採用十字架酷刑,但只有奴隸和罪大惡極的罪犯才會以此方式處死,一般罪犯採用別的方法,並不會遭受這麼血腥和侮辱的痛苦。而猶太人竟然唆使羅馬官長採取這種最殘酷的刑罰,可見他們多麼忌憚耶穌,決意以這種最屈辱、痛苦的刑罰處死耶穌,完全反應他們對基督信仰的誤解與把持。遺憾的是,時至今日,猶太教信徒依然不接受十字架,不接受耶穌基督就是救贖世人的彌賽亞。

十字架的刑罰通常是整批執行,在同一個地點同時立起六至七個十字架,因為犯人掛在十字架上有示眾的作用,示眾後,依照慣例是將罪犯和十字架一起埋掉。

羅馬時代總共有三次大規模的奴隸暴動,羅馬政府費盡力氣,好不容易才平息暴動,因此,每次勝利都要伴隨血腥屠殺,成千上萬人被釘在十字架上。這三次暴動的前兩次都在西西里,一次是西元前一個半世紀,另一次在西元前一世紀,第三次也是最著名的一次,在西元前73年,領導者是斯巴達克斯(Spartacus),起義失敗後,有六千人被釘在十字架上,從普利亞(Puglia)到羅馬,一路豎立幾千具十字架,殘忍血腥,讓人不忍卒睹。

羅馬人採用十字架刑罰有兩個作用:一是使人致死;二是教人受極大的羞辱(對猶太人而言,要再加上使人受咒詛)。然而,耶穌基督卻將這兩個作用完全調轉過來:一是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被高舉,應驗摩西在曠野舉蛇之預表(約翰福音三章14~15節),教一切仰望者可以得救,使那原本教人死的刑具,反成為教人活的恩具;二是耶穌基督又藉著十字架,從地上被舉起來,吸引萬人來歸向祂(約翰福音十二章32~33節)。耶穌在這裡特別強調,這是指著祂自己將要怎樣死而說的。顯然主耶穌早就選定十字架作為象微自己被高舉的記號。耶穌選擇十字架,乃為要以自己受羞辱來遮蓋所有世人的羞辱,並使原來要致人於至卑至微的十字架,反成為高舉人子、彰顯上帝榮耀的高台。

……(文未完,請見2017年4月雜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