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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平交道過去是歹徒慣用取贖金的方式,「丟包」一詞便是起源於此。

「X分局有一件『滷肉』,趕快去了解一下吧!」我還在當記者的時候,只要聽到線民說這句話,神經就會繃得很緊,因為這表示往後幾天、甚至幾個星期,日子都不會太好過。

「滷肉」不是美食,而是「擄人勒贖」案的簡稱,也就是綁票案。綁票案的正式法律名稱叫「擄人勒贖」,被擄的人俗稱「肉票」,因此有人就取「擄人勒贖」的「擄」字,再取「肉票」的「肉」字,合成「擄肉」一詞,諧音「滷肉」。

好記,卻頗為隱諱,為什麼要這麼麻煩呢?因為綁票是棘手的案子,警方必須同時完成三件很艱難的事,而且必須低調行事,交談用語盡量隱蔽,以掩人耳目,因此才會出現「滷肉」這個名詞。

哪三件難度甚高的事呢?

第一,肉票要安全;第二,綁匪要抓到;第三,贖金要保住。為了達到這三個目標,警方及人質家屬必須與綁匪展開心力與智慧的大比拚。綁匪的思維與警方剛好相反,他們只想拿到贖金並全身而退,而人質的性命是他們唯一的籌碼。為了逼家屬就範,綁匪經常會上演一種戲碼,在警方的術語裡叫「演習」。

綁匪抓到肉票後,會想辦法送訊息給家屬,透過打電話或放紙條等,要求交付贖金若干,以及交款時間、地點和方式等等。早期綁匪經常利用火車作為交款的工具,他們要求家屬把贖金裝在手提袋裡,然後搭乘某某班次火車,上車後站在某一側的車廂門口,火車經過平交道時,如果有看到汽車車燈不斷閃爍,立刻把贖金丟下火車,歹徒取得贖金後才會放人。

這就是「丟包」一詞的來源。

一般情形是,家屬會依照歹徒要求站在火車車廂門口,沿途注意每個平交道,卻看不到有閃爍的車燈信號,只好沮喪地回家,當再接到歹徒電話,詢問原因,此時歹徒會說:
「因為我發現你們旁邊有警察跟著,所以沒有做信號,下次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,否則……」

這就是很折磨人的「演習」。通常經過幾次「演習」之後,家屬就會乖乖聽從歹徒的話,不再跟警方配合,私下與歹徒約好時間、地點,交付贖款,解救人質。

台灣治安史上最難纏的綁匪,非張錫銘莫屬,他專愛綁架有爭議性的社會人物,要求高額贖金。因為他受過野戰訓練,當時就算警察知道他把人質綁在台南東山區的山間,也莫他奈何,因為:第一,山林茂密、地形複雜,不熟的人會迷路,而這些山林卻是張錫銘小時候的遊樂場,警察怎麼玩得過他?第二,張錫銘會拿犯罪所得回饋鄉里,山區民眾當他是自家子弟,百般掩護,明明不久前才跟他打過招呼,遇到警察詢問,卻說:「小黑(張錫銘小名)喔?沒看到喔!」

張錫銘最後是因為愛打網路電動,在台中沙鹿洩漏行蹤,被時任刑事局長侯友宜盯上,半夜派大批人馬,開警用坦克車衝進張錫銘藏身的別墅,將他活逮。

張錫銘綁架的人質當中,有一位是南部某公司少東,仗著家裡有錢,年少輕狂,卻不知已是綁匪眼中的肥羊。某天,張錫銘和黨羽製造假車禍,把少東抓到山上,向家屬勒索三千六百萬元,放話要拿到錢才放回肉票,這位少東因為贖金金額,之後得到一個綽號叫「36仔」。36仔就是家屬受不了「演習」的精神折磨而交款放人的例子,而這個綽號,標記著他的性命是用鉅額贖金換回來的。

有一部電影《綁票通緝令》,故事大概是說美國一位航空業鉅子的兒子遭人綁架,綁匪要求鉅額贖金,在不斷「演習」的過程中,小孩的媽媽幾乎崩潰,但小孩的爸爸、也就是那位航空業鉅子卻沒被擊垮。每次與歹徒約定交款,他都甩開警察,但消息靈通的記者卻像蒼蠅一樣跟著,逼得他只好下車打破記者汽車車窗,拔下鑰匙丟掉,如此這般甩開記者,才得以單獨去面對綁匪。

但綁匪一直「演習」他,憤怒的父親最後決定不再擺脫記者,他召開全球記者會,把綁匪要求的鉅額贖款全部攤在桌上,透過電視鏡頭告訴綁匪:「這些贖金現在已經變成提供線索的破案獎金,你們一毛錢也拿不到,而全世界的人都想抓你們!」

這個動作簡直是拿兒子的生命開玩笑,卻出現意外效果,綁匪之間開始互相猜忌,懷疑有人會去密報、領取獎金。現在變成家屬折磨歹徒。這個綁票集團的首腦是個現職警察,他受不了內亂,在電話中讓家屬聽到小孩呼救的聲音,然後「碰」一聲巨響,他開槍了,之後陷入一片恐怖的寂靜,電話掛了,小孩的媽媽徹底崩潰,連警方也束手無策。

小孩的爸爸呢?他再把記者找來,宣布破案獎金加碼,生要見人,死要見屍,只要提供線索讓他找到小孩,加碼的獎金通通拿去!

這下換綁架集團的黨羽崩潰了,有人想殺了肉票,一走了之;有人想單純逃走,從此人間蒸發;內部意見分歧,發生大混亂。集團首腦非常生氣,他心一橫,把所有黨羽全部殺了,然後瞬間變回警察身分,拿起電話報案,說他找到了肉票。

他變成救出肉票的英雄,向小孩的爸爸領賞去也!

豈料他在與航空鉅子交談時,口音漏了餡,小孩發現他就是綁匪,當場尿失禁,爸爸感覺有異,故意簽了一張無效支票,歹徒發現被耍,當場翻臉,持槍押著航空鉅子到銀行領錢,結局是發生警匪槍戰,綁匪頭子最後橫死街頭。
這部電影的英文片名叫「Ransom」,也就是「贖金」的意思。有一次我看英文聖經,發現裡面也有這個字,「……just as the Son of Man did not come to be served, but to serve, and to give his life as a ransom for many.」翻成中文是:
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(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)

這讓我很感動,人子就是耶穌,對照上述綁架案的劇情,耶穌就是那袋贖金,我們就是被綁架的肉票,而這個世界的價值觀就是綁匪,它讓我們心中產生貪婪、猜忌、責怪、憤怒、憂鬱、恐懼、仇恨、愚昧、淫亂……等不好的思想或情緒,這些不好的東西不斷侵蝕我們的靈魂,讓我們受苦,但因為上帝愛世人,把祂的兒子耶穌當成贖金,從綁匪手中把我們救出來。

耶穌的身體被霸凌、友情被出賣、親情被剝奪,祂付出極大的代價,滿足上帝的公義,成為足額的贖金,就像聖經所說:「他被欺壓,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;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他也是這樣不開口。」(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節)

祂就像贖金一樣,責任重大,卻沉默無聲。上帝拿這袋贖金換回人類心靈自由,讓我們從此不再受捆綁,這也就是聖經所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!」(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)(全文完)

……(請見2017年11月雜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