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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初的一個傍晚,在台北市東區的一條巷弄裡,一棟住宅的六樓,坐滿了一屋子的人,都是女主人邀約的好友,為一樁她心願的達成,舉行感恩會。

感恩聚會由兩位姐妹以悅耳的歌聲獻詩後開始。接著女主人便娓娓地道出舉辦這次感恩會的原因。

她說:出埃及記二十九章談到神吩咐祭司亞倫和他兒子獻祭的事;在第38、39節說:「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,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;早晨要獻這一隻,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。」這段經文在向她說話,一段時間以來她心中有一種感動,在她人生的黃昏,也應當獻一隻羊羔,祇是要獻的羊羔在哪裡?

女主人是一位知名的文學家,一生都與夫婿從事文化宣教的工作。她的三四十本作品在華人世界極受歡迎。也曾在一所國立大學任教四十年,退休後仍然誨人不倦,僕僕風塵東奔西跑地到處講學。──寫到這裡,讀者可能已經知道女主人是誰了,但她不希望寫出她的名字,我就姑隱其名。

最後她想到買一所房子獻給神用,將租金收入奉獻給教會或福音事工。(也就是獻出房子的使用收益權。)這樣的奉獻可以細水長流,源源不絕。可是合適的房子在哪裡呢?多方探詢終於看中了這個六樓的房子,有五十四坪,另外還附有頂樓的合法加蓋,能使用的面積不小。

房子所在的巷弄可說鬧中取靜,離大街不遠,拐出巷口就有各種商店,走到大街也不用幾分鐘。大街是一個熱鬧的商圈,公車或捷運就在兩側,生活機能頗佳。在這巷弄內住家或置產都是很好的選擇。

可是這間房子價格不菲,她所有的存款勉夠房價的半數,餘款從哪裡籌措?夫婿在一個福音機構作終身義工,四十餘年來不支分文薪水,阮囊羞澀,一點也幫不上忙,祇有向銀行告貸。購得房子後須先利用租金收入償還貸款,還完貸款,便可將租金收入奉獻給教會或福音事工。而貸款後她便從「擁有兩千萬養老金」的人變成「欠兩千萬貸款」的人。但她買下了這座房子,做為她「黃昏時獻上的那一隻羊」,成就了她的心願。

她分享完後大家都報以欽佩的掌聲。幾位來賓在自由分享的時間,對她和夫婿兩位畢生的忠心事主,都讚賞有加。我被點名也講了一點感想,卻是言不盡意。茲借這專欄補充幾點。

首先,按人的常情,在服事神的道路上勞碌辛苦了一生,到了人生的黃昏,體力心力俱已衰退,一方面可把擔子卸給下一代,自己歇下仔肩;另一方面也該保留一點經濟能力,以備養老或不時之需;這是極為通常的想法。她卻將僅有的存款全數用以購屋奉獻主用,不為自己的晚年打算,這是超乎常人的做法,非有願意為主擺上一切的忠心,不能如此。

其次,我們以財物奉獻給主,例如十一奉獻,或是捐贈福音機構或慈善團體,都是從自己所有的拿出一部分來奉獻,不會完全拿出奉獻,更不會自己沒有,用借錢來奉獻。她預備奉獻主用的這間房子一半以上是用貸款買的,以後再按十年二十年分月償還,像是把以後十年二十年可能的收入預為奉獻一樣。這是非常特殊的奉獻,因為以後十年二十年的收入,除了主誰也無法確定。主耶穌曾誇獎那個窮寡婦自己不足,把一切養生的錢都奉獻了(可十二:44)。她這種尚未擁有即先奉獻的虔敬與信心應可媲美了。

最後,是關於感恩。那天晚上的程序單寫的是感恩聚會。她與夫婿是為了購得房屋可以奉獻主用而感恩的。通常我們可能為了遷入新居、榮膺新職、重病痊癒等感恩,不太會想到為了十一奉獻、捐獻福音事工、捐助慈善救濟等感恩。為了將房屋奉獻主用而感恩則有些特別。但她說:「我的錢,跟別人一樣,來自『開源節流』,但也要有來自神的恩惠。其一是不必買名牌包包,一樣有人尊敬你,那麼,炫誇自己的錢就可以省下了。其二是要吃苦耐勞,才能掙錢,但吃苦耐勞也需有個撐得住的身體,如果健康像林黛玉,那就沒辦法掙錢了。精神上受尊敬,肉體上能粗健,這些,都是神的恩典,都值得感謝吧?此外,一般子女難免想多繼承一些來自父母的好處,我的子女卻肯接受我的做法,並且答應我在我死後為我做修繕、出租和奉獻的工作,這一點,難道不該感謝嗎?」──聖經說:「凡事謝恩!」(帖前五:18)她做到了。

那次感恩聚會開頭兩位姐妹所獻的詩歌,是「我拿甚麼獻給你?」歌詞中有一節說:「我拿甚麼獻給你?一切皆你所賜,光陰、金錢、才幹非我有,凡我所有全屬你。」能想通「凡我所有全屬你」,拿甚麼獻給主就不是難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