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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底,有機會參加晨曦會二十五週年的感恩聚會,會中,總幹事劉民和牧師細數二十五年前,新婚的他和江得力夫婦在一無所有的狀況下,來台灣開始福音戒毒事工的種種,當時他們什麼都沒有,到處找吸毒的人,隨處都是他們幫人戒毒的所在,日子很苦,可是就是有些人看到他們的需要,給予他們幫助。每個及時的幫助都是他們向前跨步的動力,他在台上興奮的一一述說一段段動人的故事;我呢!在台下汗顏的低下頭,深覺愧疚!

一九八四年九月,那時候我剛從香港回來,正準備結婚,印象裡好像還跟他們夫婦見過面,談過話,只是,當時為什麼沒有對他們有些實際的付出呢?原因在哪裡?我不知道!聽他的感恩,才知道當時他是那麼的缺乏,我明明認識他,卻沒感受到他強大的需求,實在令人慚愧吧!

多年來,「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」這句話已經成為我們機構的標語,以此呼籲大家盡上責任,滿足別人的需要,是一句很得大家共鳴,獲得大家喜愛的話,但在晨曦會感恩會上,我卻突然感受到──如果我們根本看不見別人的需要,那如何進一步談盡責任呢?如果,我們總在事過境遷之後,才發現自己錯失可以付出的機會,那不只能後悔了嗎?

譬如多年來一直在我心中有所遺憾的一件事,是我讀大學時,班上有好些僑生,他們離鄉背井,在經濟並不充裕的條件下讀書,照理說,家在台北的我應該常邀他們到家裡吃吃喝喝,享受點家庭的溫暖,但當時的我只在意家裡的侷促,不好意思相約,直到自己隻身到香港,接受了好多朋友的款待之後,才警覺到自己讀書時的缺失,年輕的自己根本沒法體會隻身在外的學子心靈上的需求啊!看不到別人的需要遑論盡什麼自己的責任囉!

不講過去,即便現在,對身邊所接觸到的人,我能不能看到他們的需要呢?我不敢說。像讀書老遇到瓶頸的小嫻,心理上的障礙是什麼?每天都提不起勁的晃晃,到底遇到了什麼事?又要搬家的華華,經濟上碰到困難了嗎?家門口洗衣店的老闆,好久都沒出現在店門口了,怎麼了?小王好像又要換工作,原因在哪?老孫的媽媽還在醫院,狀況如何?芳芳的體檢好像有點問題,詳細的情形是什麼?隨便一想,就發現我只知道一些人的表面狀況,但實際上他們的需要是什麼,我根本一無所知,當我看不到需要的時候,怎麼可能盡上自己的責任呢?而他們的需要是什麼?可能只是需要一個人好好聽他們說一說,可能就需要一點過來人的分析與指引,或者是一些鼓勵、打氣、安慰、陪伴,問題在於我們有沒有把別人的狀況放在我們的心上好好的想一想,真心的去瞭解表面狀況後的心境與需求,並且勇於付出。

在晨曦會感恩的聚會裡,除了和滿堂的弟兄姊妹一起向使無變有的上帝感恩之外,我也清楚的感受到這一點,你呢?有沒有同感?在盡責任之前,我們需要敏銳、柔軟的心先看到別人的需要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