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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和一位父執輩聊天,他是位退休的警察,談到了警察難為,他很感慨地說了段話︰「以前,我們這一輩啊!覺得找事不容易,有份工作就死心塌地的想幹到退休,有了這個想法,想做什麼壞事都不太敢,深怕砸了飯碗。現在年輕人不同啦!沒什麼人想在這個工作上蹲一輩子,當然容易養成有得撈就撈的心態,有什麼事,也容易睜隻眼閉隻眼,反正,做做就走了,不必太認真。」
  
   聽在耳裡,很不舒服。但也想到在羅勃‧舒勒博士來台時聽他短講,提到他初到加州想建立一個六千人的教會,怎麼建?他打的算盤就是︰我在這裡四十年,一年能有一百五十名新會友,目標就可達成。一年有五十二個禮拜,平均算來,一個禮拜只要有一個新家庭加入就可以了,不太難。當然,這個算法不太實際,但我聽到的時候,就非常感動於他一計畫就計畫自己在同一份工作上做四十年!四十年哪!真不短。當他有這個想法後,工作中有再多的困難、挫折,他都不會輕易想︰換個環境吧!這裡可能不適合我。因為他給自己的期許、限制就是四十年!現在,他已經待了三十五年,建立了聞名於世的水晶殿大教堂,會眾早已超過六千人。

   所以能有今天,因素當然很多,但我相信由開始就認定將此生奉獻在這項工作上,誓不轉移,是他成功的一項重要原因。

   反觀我們呢?父執輩那番話當然不能涵蓋所有的年輕警察,但不可否認,也說中許多非警察的年輕人心思。在這個一切講求速度的社會裡,固守一份工作,似乎是種不合潮流的表現,現代的人就應該力求變、變、變!

   當然,以工作而言,有些工作,在轉換環境時,的確會使自己有提昇的機會,但也須在同一行業裡變換才行,若今天從商,明天從教,三天兩頭轉換行業,我看很難累積任何具體、紮實的經驗。

   另外,以「事業」而言,更應該有一種奉獻一生的心態。譬如一個有心作育英才的人,能將「教書」看為自己有生之年經營的事業,那麼他的心思、意念必以如何教好學生、辦好教育為主,不會只算計如何使自己考績拿高,如何使自己荷包發漲。一個醫生更是如此,懷抱著濟世的情懷從醫,與眼中只記掛著如何賺取醫藥費的醫生,所表現出來的態度、熱忱絕對不同。

   只是,今天有多少人能為自己找到值得奉獻數十年、一輩子的一樁事呢?有什麼事在我們心中有如此大的意義,使我們願意窮一生之力而致之呢?

   在你的生命中,有沒有這樣的目標?記得剛接觸基督信仰時,就常聽到一些基督徒們在談論「生命的祭壇」,他們說找到了生命的祭壇,將自己獻上,焚燒至盡,就是一件最美的事!

   當時,就有深深的共鳴,只是對何處是「生命的祭壇」有些模糊,隨著歲月增長,自己在信仰上也有較深刻的體認,「生命的祭壇」在自己的生命中愈來愈清晰,也愈發感覺到,一個在生命中找到「生命祭壇」,讓自己有目標、有意義,焚燒自己的人,是世上最有福氣的人。我看羅勃‧舒勒博士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,而你呢?親愛的朋友,你的「生命祭壇」找了嗎?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作者金明瑋原發表於宇宙光雜誌79年9月號)

後記:現在想想七九年的狀況,當時的年輕人比現在可穩當多了!現在的年輕朋友如果一直待在一個地方,不被譏笑才怪哩!不過,文中所提的一些概念,仍然是我現在的概念,我仍然覺得,早早找到自己生命祭壇的人,是最幸福的人!(2005.07,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