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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一次,我們一家人去看個日本藝術家的攝影展。他的作品都有深刻涵義,表達出人世間的某些真理,會場也特意安排了許多解說員,針對一幅幅作品做解說,譬如作者在埃及金字塔的作品中,刻意安排照出了塔旁不遠處的現代房屋,與數千年的金字塔形成強烈的對比,顯示出人世的生死變幻及無常;還有美麗的落花漂在水池中呈現出另一番美麗,顯示出花兒即便凋落,也要散放出最後的美,它的生命至終都不放棄美,還有……,解說員一幅幅的解說,我們也就跟著聽。

  因為作品本身就很美,加上這些寓意,對我而言是相得益彰,愈發欣賞這些作品,而且不時有心靈被震動的感覺。看完後,我問兩個兒子,覺得如何?小兒子立刻回答:「幹嘛說那麼多?作品美就是美呀!不必講那麼多呀!」我一聽,直覺的反應:「不見得呀!說了我們才對作者的用心更了解,才更能體會他作品裡的意義呀!」「你怎麼知道那些話都是作者在攝影時想到的?他可能只是純粹覺得一個景色美,或者一個景色有意思,就拍下來啦!那些有的沒的一大堆話,都是後來加上去的,我隨便畫一幅畫也可以說很多有的沒的,加上很多意義。」

 「是嗎?」

 「本來嘛!」

 我也答不上什麼話了。只能說有這個可能,我們站在純粹欣賞者的角度,能夠直覺欣賞到作品的美,當然很好,能夠多聽一點人為的詮釋,也不是件壞事,聽聽又有何妨呢?

  「可是,看這種東西,不必說那麼多嘛!自己看自己的就好啦,作品本身自然會給我們感覺嘛!」他還是這麼堅持,老大也在一旁附合。

 走出了會場大門,忙著上車,話題也就斷了。但老二那句話卻一直在我腦中迴盪:美就是美呀!不必講那麼多!真的,有時候我會不會太著重於「意義」,所以在任何事物上,都本能的想找出「意義」加以詮釋、說明,試圖讓每樣事物都有豐富內涵,但卻忽略了有些事物是純粹欣賞的。譬如美,它是不必加以詮釋或加上任何具體意義的,因為美的本身就富有足夠的意義,它本身就足以帶給我們心靈的飽足,我們看到一個美的景緻,想畫下來、拍下來,不必有什麼道理,只因為它美,美就是足夠的理由,無需再意義化了,站在一個欣賞者的角度,能被作品本身的美震撼,內心裡自有一些無法言喻的感受,這就是一幅好作品了。站在一個創作者的角度,只要誠實的捕捉美,呈現出來的作品自然能引起共鳴,無須畫蛇添足,強加一些「意義」。對「意義」的捕捉並不是不好,但如果太著重於找尋意義,卻忽略了對事物最自然本能的感受力,那就得不償失了。

 對我而言,這是個提醒。我可不想失去純粹因事物美,而沒有任何附加的意義、理由就是單純地喜歡或受感動的能力,你呢?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作者金明瑋原發表於宇宙光雜誌91年9月號)

後記:其實,仔細想一想,我的很多人生功課是受教於孩子。兩個兒子真的給了我很多啟發,雖然,有時候「受教」的煞那,我會本能的為自己的想法辯駁,不過,之後在想,孩子們的提醒與另一角度的思考都不錯,像這篇文章裡所說的,不就是個重要而且很好的提醒嗎?對了,當年還是國中生的老二,今年已經順利申請了大學設計系就讀了,重讀這篇文章,覺得在當年他已經顯露出要走藝術、設計這條路的影子了。(2005.08.0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