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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這句話,是聖經說的。耶穌被猶太人捉拿後解到彼拉多面前,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,有心要釋放耶穌,對民眾說:「這人做了甚麼惡事呢?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。所以我要責打他,把他釋放了。」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,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聖經說:「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。」彼拉多祇得把耶穌交給他們釘十字架。(路加福音二十三章)

早在主前一千五百年左右,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行在曠野,耶和華召摩西上西乃山,將律法和誡命賜給他,使他可以教訓百姓。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,百姓見摩西遲未下山,大家就聚集到亞倫那裡,對他說:「起來!為我們做神像,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;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,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。」亞倫於是為他們鑄了一隻牛犢,百姓就在牛犢面前築壇獻祭,結果犯了大罪。(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)想像當時百姓的吵鬧聲,這或許可稱為遠古版的「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。

訴求須合理合法

舉這上面兩個例子,是想說明眾人大聲訴求的未必盡都合理合法,需要慎思明辨,想個清楚。舉件簡單的事:如果有人提倡減稅免稅,號召民眾走上街頭,附和的人鐵定不少。但財政為庶政之母,政府沒有充足財源如何能為人民做事?這樣的訴求能夠輕易認同嗎?

眼前的一個實例是核四的興建與否問題。在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,因日本東北部海面發生大海嘯,而產生核洩漏危機後,反對興建核四的聲音高漲,甚至反對舉辦公投由公民決定。但對於不興建核四導致電力短缺對工業及民生的影響,全民能否忍受,以及能否找到可靠的替代能源等,則並未提出對策,難以說服支持核四興建的人。而主張繼續興建核四者,則只講核四如不興建使得電力短缺的種種不良影響,迄未能保證核四的安全性,使人民可以放心,也同樣無法說服反對興建核四的人。這樣重大的能源問題就必須深思熟慮,聆聽專家意見,把正反理由說明清楚,讓全民作抉擇,不能被走上街頭的人數與聲音所影響。

另一個例子是同志結婚入法的問題。台灣的同志們街頭活動的主要訴求,是要與男女婚姻的權利相同,不能有所歧視。據悉立法院一讀通過的文字,是將民法中有關夫妻的條文,一律改為配偶,如此同志結婚,就可與男女結婚在法律上的地位平等。其實在現實上,同性戀或同居,甚或「結婚」,已享有充分的自由,法律並未禁止,只是不能在戶籍機關登記而已。同志們的希望是法律能承認他們的「婚姻」,為他們的「婚姻」背書。此事最後如何發展不得而知,但有些意見值得思考。

人類有繁衍後代的本能與責任,一男一女的婚姻可以繁衍後代,同性的結合就沒有這樣的功能,此其一。男女的生理結構彼此配合,可以有自然的性關係,同性的生理結構相同,無法有自然的性關係,勉強以其他器官替代,極易滋生嚴重疾病,害己害人,此其二。兩者既然本質不同,自然不能相提並論,法律上不承認同性婚姻,便不能說是歧視,說是權利的不平等。

退一步說,倘使同志「結婚」是同志的人權,與一男一女的婚姻之人權相同,那便可能延生下面的問題。

權利應有界限

清末民初有一位學貫中西,號稱怪傑的名人辜鴻銘,他主張「一夫一妻多妾制」,他的比喻是一把茶壺既然配幾隻茶杯,一個丈夫自然可以有幾房妻室。他如在世,也可以主張人權,妻妾既同意與他共組家庭,又不妨礙公益,應該賦予他們法律地位,准許他們辦理婚姻登記。為了男女平等,法律也應該承認一妻多夫制,給予相同的法律地位。如此一來,我們的婚姻制度成了大雜燴,除了一夫一妻外,男與男的配偶、女與女的配偶、一夫多妻、一妻多夫,漪歟盛哉!

還不止此!現在豢養寵物之風甚盛,寵物有專用食物、有專用衣物、有美容院、有醫院、有旅館,有專用推車,大概人有的寵物都有。有的寵物甚至夜間睡在主人身旁,依偎而眠。主人視寵物如子女,如伴侶,寵物的地位幾與人齊。在國外甚至有人將遺產贈與寵物者。假設豢養寵物的人也走上街頭,要求他們與寵物的關係也要得到法律的認同,與人們婚姻的地位一樣,能說他全無理由嗎?他們與寵物親愛無間(寵物有些比人還忠誠),他們也不妨害公益,既然人們可以不分性別不限人數的「結婚」,為何與寵物不可?難道要歧視寵物?

推衍至此好像有點荒唐,但權利如果沒有界限,結果便可能如此。法律承認的婚姻該在何處劃一紅線,是可想而知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