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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朋友是一位是非分明的人。最近見面聊起一件事,他說他不知道該怎麼判斷是非了。

他家住在東區一個公寓的二樓,這間公寓位於兩條巷子的交叉處。門前的巷子是一條單行道,由一條大路從左向右通向一個充滿飲食店的鬧巷。左側的巷子也是一條單行道,由一條大路從南向北通向一個商業大街。他住的公寓雖說是在巷子裡,但人車來往頻繁,頗不寂寞。

法與情之間

不知道有幾年了,左側巷口對面牆邊固定的停了一輛小貨車,一大早年輕的老闆就把車篷掀開,水果向外陳列銷售,到晚上天黑了才收攤。小貨車後常停著一台計程車,老闆清早去水果批發市場批貨就用這部計程車。聽說老闆原是開計程車的,後來結了婚才兼賣水果。妻子嬌小俐落,開頭兩人照顧攤位,後來大多時間由她一人在做,老闆就抽身去開計程車,另外賺點收入。由於來往的人多,他倆又很會迎合顧客的需要,或將柳丁搾汁裝在紙杯賣,或將各種水果切塊裝在盒內賣,所以生意不錯。朋友也偶爾向他們買點水果,覺得很方便。

只是幾個月前,正當水果旺季,這水果攤忽然收起來了,有將近個把月沒見這對夫妻前來賣水果。到後來又開始賣,卻是「猶抱琵琶半遮面」,小貨車臨街一邊的篷布不掀開,只掀開車箱後面和靠牆一邊的篷布,水果排列在車內,車廂後擺一個桌子,供搾汁和切水果之用,人靠牆站,又恢復做起生意了。

朋友好奇,打聽到原來是管區的警員換了,新來的人「上任三把火」,嚴格執行規定,那個地方是不能擺攤的,就罰了水果攤,並不許他再擺了。但水果攤擺在那裡生意很好,而且也行之有年,年輕的老闆現在又有個孩子上幼稚園,需要多點收入,哪肯就這樣收起來。於是託了民意代表說情,這才用了這種半隱蔽的折衷方式,對警所有個交待;顧客也心知肚明,照常向他買水果。

朋友說,看起來好像是個兩全的辦法:警所的立場顧到了,水果攤的營業也顧到了。但是,在那裡擺攤畢竟仍是違規的,警方睜隻眼閉隻眼不再取締當然不對;水果攤明知違規而仍在原處擺攤當然也不對。

難以兩全

可是,朋友又說,他想起中學時讀過的古文:「賣柑者言」。賣柑者所售之柑「出之燁然,玉質而金色;剖其中,乾若敗絮。」作者指責他欺騙人,賣柑者說,「世之為欺者不寡矣,而獨我也乎?」又說廟堂之上「何往而不金玉其外、敗絮其中也哉。今子是之不察,而以察吾柑。」朋友說,今天違法亂紀者多矣,他們受到了甚麼制裁?區區水果攤侷處一隅,不礙行人,風吹雨淋,圖個溫飽,倘不稍予寬假,必欲逐之而後快,似乎不盡公道,也有失仁政愛民之旨。因此,朋友說,這件事他倒真不知道是非對錯了。

我能理解朋友的困惑,違規取締是非分明,但扯上人情或政治,就有理說不清了。

朋友的話令我想起雨果的《悲慘世界》,主角尚萬強與探長賈維爾之間法與情的糾葛。一個是有罪在身卻已洗心革面屢行善事的逃犯,一個是忠於職守鍥而不捨必將逃犯緝捕到案的警官。逃犯對警官先有救命之恩,警官對逃犯後有縱放之情。盡忠職責就不免矯情寡恩,報恩寬縱就不免違背職務。法與情在探長心中交戰,他最後竟然投河自盡以解脫這個解不開的結。人世間有時法與情就是這般地不能兩全。

如何兼顧!

兩千多年前法利賽人就曾以法與情的矛盾試探主耶穌。有一次在安息日耶穌進入會堂,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。有人問耶穌:「在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?」意思是要控告他。耶穌說:「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,當安息日掉在坑裡,不把牠抓住、拉上來呢?人比羊何等貴重呢!所以,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。」眾人無言以對,耶穌便把那人枯乾的手治好了。(太十二:11~13)耶穌並沒有違背安息日的誡命,是法利賽人誤解了安息日的真意。

又有一次耶穌在殿裡,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對耶穌說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,照摩西律法該把她用石頭打死,你說該怎麼辦?耶穌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他們聽見這話,就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。耶穌就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耶穌智慧地兼顧了對律法的尊重和對罪人的憐憫。(約八:3~11)

有情使人間溫暖,法規讓社會有序。兩者不能兼顧時,如何判明是非,是可能臨到每個人的試驗。願我們都有智慧,知道如何面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