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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所書第二章19~20節,保羅告訴以弗所的外邦人,他們現在是與聖徒(猶太人)同國,是神家裡(教會)的人。

一九八三年,我在香港因為有吸毒記錄,無法通過美國簽證,晨曦會的創啟人陳保羅牧師跟我說:「美國去不成,那就去台灣宇宙光找林哥」。來到台灣跟林哥溝通後,林哥說:「Simon,將來台灣社會的毒品問題也會很嚴重,晨曦會是否可以派人來台灣從事福音戒毒工作?」我回香港將林哥的話轉告給陳牧師後,一九八四年神差派我和結婚十天的妻子並江得力牧師一家五口,來台從事福音戒毒工作,那段時間,常有機會到宇宙光跟林哥去不同的教會作見證。

當時宇宙光的辦公室還在舊址,因著那裡是我們在台灣常去的落腳地,因而跟同工們相處得都非常好,每個人的名字我幾乎都叫得出來。後來戒毒弟兄日漸增多,我們開啟午餐便當的事工,宇宙光是第一個捧場的團體,每天都訂我們的便當,同工們也吃得津津有味。因為一些事情的發生,我們停了便當事工,最難過的就屬宇宙光了,許多同工跟我說:「這麼好吃的飯食停了,真是可惜。」晨曦會跟宇宙光的親,由此可見一斑。

宇宙光的事工中,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「送炭」活動。記得「送炭到泰北」的那次活動中,我跟在隊伍裡看到那種愛的行動,幫助了許多宣教事工,實在感動。特別是看到很多一家三代都在吸毒的家庭,心中有很深的感觸,回到香港將當地的情況告訴陳牧師後,陳牧師也前往泰北短宣,因而開啟了泰北晨曦會福音戒毒事工。至於台灣晨曦會要成立戒毒村時,宇宙光兩次「送炭到晨曦」,幫助我們建立苗栗福音戒毒村,使我們蒙神賜福,如今在台灣有十二個據點,造就了許多戒毒成功的人,他們有的已是傳道人,回頭後堅固其他弟兄;有的差派到泰北山上,成就了戒毒宣教的禾場;有的在世界各地宣揚主的名,救人靈魂……這點點滴滴的回憶,使我想起「我們都是一家人」的深層意義。林哥雖然沒有吸過毒,但他對傳福音的堅持也同樣影響了我們,使得晨曦會的事奉,一直靠主的恩典,藉著人的信心,直到今天,也都堅持「白白得來,白白捨去」的事奉理念。至於晨曦會許多戒毒後成為同工的人,幾乎都是林哥看著「改變」的,林哥也全都叫得出他們的名字。至於晨曦會的文字工作,同工們也是因著林哥的一本書《人啊,你在哪裡》的影響,一直持守專業事奉至今。林哥與我們同工之間的親,由此可見一斑。

每一次當我在世界各地奔跑時,無論是教友或非教友都會告訴我,他們早就知道我們的工作,感動我們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,我問他們怎麼知道的,他們都說是在宇宙光的刊物中看到的,可見文字的影響力真是無遠弗屆,有時在人不能到的地方,它都仍然能夠見證神的榮耀。尤其是監獄,許多受刑人看到《宇宙光》上刊載的戒毒成功感人的故事後,都來詢問申請住進的辦法;甚至中國、緬甸、泰北都有人拿《宇宙光》報導的戒毒見證給我看,我深深覺得宇宙光的事奉,有很強烈的福音預工,使人心田被鬆綁、被聖靈感動,藉由神的道、感人見證的故事,把人帶到耶穌基督裡,成為新造的人。

以弗所書第二章22節告訴我們,因著在主裡我們已經同被建造在一座建築物中、一個教會中,我們是彼此聯合的;並且,我們也是無形教會的肢體,神的聖靈居住在這個聖殿中,而我們就是這殿的石頭(林前三:16)。今天我們的教會像什麼?肢體聯絡得合宜嗎?教會裡有和睦嗎?我們是否像一家人那樣彼此相愛地生活在一起?世人在我們的教會看到什麼?神又會看到什麼?記得宇宙光送炭時常有一句話:「愛就是在別人的需要上,看到自己的責任」宇宙光實踐了這句話的真義,也給我們做了最好的榜樣,願一切榮耀因神的慈愛和誠實歸在神的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