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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維基解密」(亦稱維基揭密)是這個世紀初的一種特殊媒體。愛它的可能看它是一朵奇葩,恨它的恐怕會視它為一株毒草。

絕對保密愈來愈難

「維基解密」是一個國際性非營利的媒體組織,網站成立於二○○六年十二月,專門公開匿名來源和網路洩露的文檔,各國政府、政要人士、企業家等,都在它揭密的範圍。維基解密曾獲得數個獎項,例如二○○八年的《經濟學人》雜誌的「新媒體獎」。又如維基解密在二○○八年發表了《肯亞:鮮血的哭泣──司法審判之外的殺戮和失蹤》檔案,這篇關於肯亞警察濫殺的報導,在二○○九年六月獲得了國際特赦組織所頒發的英國媒體獎。可見它受到媒體界和人權組織的支持與歡迎。但它也因此遭到排斥和封鎖,例如二○一○年四月,維基解密公布了「連帶謀殺」的影片,那是二○○七年巴格達空襲時,伊拉克平民遭美國軍方殺害的影片。

同年七月,維基解密再發表阿富汗戰爭日記,內容包含超過七六,九○○份關於阿富汗戰爭的文檔。美國當然對其恨之入骨,關閉其網站,終止其募款帳戶。俄國也表示,如果「維基解密」膽敢洩露任何俄羅斯機密,將會讓它永遠消失。前一陣子,此間部分公眾人物對美國駐台人員的談話,也被它披露出來,其中某人對某人私下的臧否竟曝了光,涉及的人想必對「維基解密」都無好感。

政府、企業及個人都可能有些事物不欲外人知曉。但科技愈發達,通訊愈方便,便愈難保持祕密。網路有駭客、電話能截聽、私室談話也怕竊聽器,真讓人有點無所逃於天地間的感覺。保護「隱私權」與大眾「知的權利」,常常糾葛不清:一方面我們希望保護隱私權,所以不認同狗仔隊;另一方面又希望凡事公開,不要偷天瞞日。當然,我們可以說有關公眾的事務應該透明化,有關個人的私事則要尊重隱私權。但公眾人物動見觀瞻,即使他個人私下的言談行止也可能對公眾事務有所影響。所以「維基解密」對政要人士非公開的談話也不放過,是有它的道理的。

在「維基解密」的帶頭下,是否還有第二個第三個「維基解密」出現,實難預料。時至今日,政府的機密、個人的隱私,要絕對保密似乎愈來愈難了。真合了那句常話,「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」話說回來,如果國與國間能和平相處,人與人間能和睦相待,沒有勾心鬥角,沒有猜忌提防,「維基解密」也就無用武之地了。

掩蓋的事無不顯露

主耶穌在警告門徒防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時說:「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,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;在內室附耳所說的,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。」(路十二:2~3)這是說外表仁義內心鄙陋的言行舉止,儘管一時瞞得住人,終會被揭露真相,公開於世,讓人難以自處。

走筆至此,看到一則報導。在故宮博物館最近舉辦的「精采100:國寶總動員」的特展中,有一件太平天國李秀成被俘後的親筆供詞。其中稱洪秀全係久病不治而死,而曾國藩的奏摺則偽稱其係在官軍猛攻時服毒而死,將洪秀全之死歸功於曾軍之攻擊。又李秀成供詞中說自己是在兵敗後躲於民家時,「被兩個奸民獲拿,解送前來。」這句話被硃筆改為「遂被曾帥官兵拿獲。」如此竄改供詞,自然亦在彰顯曾軍之戰功。李秀成的供詞是用抄本上奏,原稿就深藏曾國藩家中,並交代不得公開。豈料一百多年後仍然公諸於世,讓人對這位清代的名臣多了一層瞭解,時間成了對他的「維基解密」。正如前文所引路加福音中的話:「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

不僅如此,主耶穌並說過:「我又告訴你們,凡人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;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。」(太十二:36~37)即使「維基解密」奈何不了你,你也躲不過末日的審判:在白色大寶座前有案卷展開,「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」(啟二十:12)那時甚麼都掩蓋不住了。

人在獨處時或在暗處每每鬆懈心防,以為無人知曉,此時最易跌倒犯錯。所以聖經說:「行事為人當像光明的子女。」(弗五:8)人在光中便不會行暗昧的事。四知先生楊震是東漢著名學者,在漢昭帝時為丞相。他在做東萊太守時,昌邑縣令王密,為了感謝他栽培之恩,趁夜送上十斤黃金。楊震推辭不受,王密便說:「現在更深人靜,無人知曉。」楊震嚴辭說道:「天知、地知、我知、你知,怎能說無人知曉?」像楊震這樣的君子,是不必擔心「維基解密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