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峰,美國漢美學校和勝利夫人連鎖快餐店的總裁,總幹事林治平大學時代就認識的兄長,他深信生命與能力來自上帝,我們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工具與器皿。若一心為神所用,一直保有從神來的願景,就會活得非常有勁。回台期間,我特別請他在節目裡與聽友分享他的一些理念與生活觀,豐富的內容中,他所提到的「Business for Mission」(他稱為「行商與宣教」),留給我很深的印象。

為什麼會有「Business for Mission」的理念呢?三年前,他參加了一個專門聯絡所有宣教組織,向中國大陸傳福音的機構,那個機構推行一個「Business as Mission」的運動,鼓勵經商的信徒把從商當作是宣教,獲得許多人熱烈的迴響。但經商多年也在教會事奉多年的他,認為商場的操作和教會的事奉不一樣,畢竟商場上是以謀利為出發點。即使秉持信仰的原則做事,但一個處處追求看得見的效率和營利的商業行為,與影響人心的宣教事工,在推行方式上與本質上都有所不同,不能以「如同」的態度看待兩者,所以他認為應該是「Business for Mission」,也就是說任何事業的經營目的都是為了宣教。一個從商的人要專心靠主經營好自己的事業,賺了錢之後協助宣教事工,在這樣的理念下榮耀神,讓上帝成為最佳夥伴,只要一切所為所行都能合乎上帝心意,自然會有好見證。

有多年服事經驗的他,發現很多機構因為募不到款,無法推展事工,或者是為了募款,原本對某項事工有清楚異象負擔的人,無法專心成就事工,這都是虧損。因此,他認為要號召更多在事業上有成的基督徒,組成一個個的小團隊,以經營事業所得的利潤,盡力去支持各項事工,讓能賺錢的兄弟姊妹與神同工好好賺錢;能教導的靠神好好教導;能栽培的用心栽培;能宣教的全力宣教,形成真正的分工合作,彼此配搭。

以他自己為例,一個宣教機構在二○○七年面臨財務危機的時刻,他就與四位事業有成的基督徒聯合起來,負責了那一年該機構所有的差額,並且成立基金會,成為長期性的核心夥伴,解決了那所機構的經濟危機。他認為如果有更多基督徒以這樣的方式,針對不同的宣教事工組成不同的小團隊,以成立基金會方式支持該項事工的話,就可以讓更多宣教事工推展的更好,也可以讓有經營恩賜的基督徒,在神國中發揮更大的功效。

三年前他和幾位有志一同的基督徒成立了投資公司,就用這樣的理念運作。當然,在決定投資標的時要非常謹慎,雖然上帝是事業的夥伴,但人不能因此就凡事不做,而是要更盡心盤算,盡心聆聽上帝的旨意,才能做出富有智慧的決定。行事謹慎的他就花了近三年的時間,開了數十次會議,做了審慎的分析研究,才決定了一項重大的投資標的。

過往的歲月中,他的投資報酬率即使在金融海嘯時也沒有受到虧損,這種成績令人稱羨,卻是他小心謹慎與神同工的結果。他說:「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像演戲,二十四小時都有世人和天使觀看,一定要小心、謹慎的演,更要發自內心的演。或許有些人會自我得意的以為演得很像,騙過了一些人,殊不知在沒有內心為基礎的情況下,肢體的表演會變得很可笑、矛盾,短時期或許能瞞過一些人,但是早晚會露出馬腳,更別說在大智慧的上帝面前了。」抱持著這樣的想法,七十多歲的他仍然興致勃勃的演好他每天的戲碼。常常四處奔走的他,從不覺得自己該享清福,而是認定只要能奔跑就奔跑,他認為年歲是上帝給的,一個人若能繼續不斷為上帝使用,上帝自然就會給好的年歲,而他,總是在上帝面前問:「神啊!要我做什麼?」

看他神采奕奕的分享,「行商為宣教」的理念在我心頭一直縈繞。親愛的讀者,您覺得呢?這個理念是否跟您有關係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