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...
取消讀取

賺!誰不喜歡賺?而且最好是大賺一筆才好。賠?別開玩笑了,賠錢的買賣有誰願意做?這種問題還值得討論嗎?

可是,賺?什麼叫做賺?賠?如何才是賠?你有仔細想過嗎?以前我寫過一篇佈道性的短文:「賺錢好嗎?」全文如下:

賺錢好嗎?

賺錢好嗎?我沒聽錯吧?難道你真的在問我:「賺錢好嗎?」

賺錢好嗎?什麼?賺錢還要問好不好嗎?賺錢當然好!而且賺得越多越好。賺錢好嗎?這根本就是一個問都不需要問的問題,賺錢有什麼不好?賺錢當然好!

賺錢好?賺錢當然好?真的嗎?「賺」錢?什麼叫做「賺」錢?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也許我應該先問:「什麼叫做『賺』?」

「賺」,根據辭典的解釋是「賣物得價倍於常值」。所以在「賺」之前必先有「賣物」之實,而且賣物所得的貨價,必須比被賣物所得的常值為高為多,才是「賺」。因此,賺錢好嗎?這個問題首先應考量的是「賺」這個字,而不是「錢」。如果你的重心是錢,當然會覺得賺錢真好,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了賺錢付出了什麼?你在「賺錢」的過程中是否真的「賣物得價倍於常值」?你真的賺了嗎?

數鈔票的確是一件快樂的事,發薪水賺到了錢當然令人很有成就感。但是這些握在你手中的錢,真的倍於你賣物的常值嗎?你為了賺這些錢付出了什麼?你有沒有好好的算過?在你生命的資產負債中,你的收支平衡了嗎?你付出了什麼?你仔細的算過嗎?你知道生命的收支表上計算的單位是什麼嗎?如果有一個人投資一百萬美金,賺回來二百萬台幣,卻沾沾自喜的以為自己賺了一百萬,你認為這個人的問題在哪裡?對了!問題在單位。美金與台幣的單位不同。如果我們只看到二百萬與一百萬的差別,卻忽略了美金與台幣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計算單位,我們就會徹底的錯了。

所以,不要只看到你賺到的錢,也要算一算你為賺這些錢付出的時間、精神、青春、生命,還有你的理想、抱負、興趣,甚至是親情、尊嚴、價值與意義,你握在手中的那些錢,抵得上你付出的這一些嗎?你是真的賺了嗎?是你賺了錢?還是錢賺了你?

根據辭典,「賺」這個字也可以作「誑騙」解,在中國的傳統小說中,這種句子很多,如《水滸傳》中便有以下的句子:
「是我們賺你們來,捉你請賞。」
在這句話中「賺」就是誑騙的意思。
注意啊!小心想「賺」想瘋了,一不小心就「被賺」被誑騙了啊!

賺錢好嗎?

我想你也同意這是一個值得好好想想的問題吧?

當年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原是為向非基督徒佈道而寫,然而在事奉工作中沉潛投入越多,我越覺得有關生命中賠與賺的思考,實在是一件關係重大、影響深遠的事。試看聖經中記載的許多人物,為著神的國度,離鄉背井、受苦受難,甚至羞辱迫害、喪失性命,連耶穌也不能倖免。打開宣教歷史,我們更可以發現:「宣教史是用宣教士的血淚寫成的。」所以過去許多年來,教會中的教導一向偏向於犧牲奉獻,注重於捨棄撇下,有點像人道主義。然而,基督教的精神真的只是一種捨棄奉獻的人道主義嗎?作一個基督徒真的要那麼痛苦的忍受一切、放棄一切嗎?究竟什麼叫作「捨」?什麼叫作「得」?聖經中的人物及歷代的宣教士們,只是一個個捨棄一切、賠盡所有的人嗎?

為主丟棄萬事,可能嗎?

最近在宇宙光晨更中與同工分享保羅在腓立比書中的信息,我們都知道腓立比書是保羅在逼迫捆鎖之中寫下的喜樂之歌。想想保羅,在前往大馬色的途中,遇見主的呼召揀選之後,他的人生就立刻有了一個一八○度的大改變。從前是趾高氣揚、位高權重、不可一世的得意青年;如今卻勞碌奔波、受人辱罵攻擊、污蔑陷害,甚至關入牢獄、手鐐腳銬、幾瀕於死。然而奇怪的是保羅在回憶追述自己的生命歷史時,卻在結論時說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」(腓三:7)為什麼保羅要這樣說呢?因為保羅發現,在大馬色之前的自己,就像所有的人一樣,是一個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」(羅七:18)的人,是一個「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」(羅七:19)的可憐蟲,難怪在表面風光得意、令人稱羡的生活中,保羅的內心深處卻在那兒大呼哀嘆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(羅七:24)而大馬色路途中生命改變的經驗,使保羅發現「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」(林後五:17)的那種「新造的人」所擁有的超越的平安與喜樂。這種新生命所帶來的平安喜樂,是任何麈世的福樂災變所無法取代替換的。相比之下,保羅在監獄牢籠、面臨死亡威脅之際,卻仍能坦然歡欣地明確宣告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衪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。」(腓三:7~8)

我剛信主時,教會中有關栽培事奉的信息,總喜歡著重強調犧牲奉獻的道理,「丟棄萬事、捨棄一切」,不是犧牲奉獻是什麼?如果僅從這個角度看,一個跟隨耶穌的人豈不是一個賠到底的人嗎?我是誰?我能像歷代聖徒有著那種犧牲奉獻、不計虧損賠累的精神嗎?作了半個多世紀的基督徒,我發現要達到這個境界,幾乎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,人到底是人,怎麼可能那麼偉大呢?可是聖經的記載、歷史的紀錄,把這些不可能的人事清清楚楚的一個一個呈現在我們面前,他們怎麼能活出如此令人震撼的生命?他們的秘訣何在?

棄「糞土」與得「至寶」之間

保羅在腓立比書中把他的秘訣告訴了我們。保羅為什麼能放下世界一切的權勢地位與享受,甘心走上這條世人畏懼、避之唯恐不及的苦難道路?從腓立比書中我們可以發現,那是因為保羅從大馬色的經歷之後,整個人生價值觀都完全改變了。他說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」(腓三:7)他把他生命中的「損」與「益」看得很清楚,如果丟棄捨下的是「損」,豈不是丟得越多越好嗎?他甚至於說:「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。」(腓三:8)如果大馬色的生命經驗,讓他發現以前所追求擁抱的只是「糞土」,那麼丟棄「糞土」又有何憾?棄「糞土」而得「至寶」,當然更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了,又有何犧牲奉獻之可言?難怪耶穌要說「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,人遇見了,就把它藏起來,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,買這塊地。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,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,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,買了這顆珠子。」(太十三:44~46)的確,一個跟隨主的人是要變賣他一切所有的,但卻是歡歡喜喜的變賣他一切所有的,因為他的眼睛看到了藏在土中的寶貝,以及那顆重價的珠子,相形之下,他發現他所變賣割捨的,實在算不得什麼。換言之,他發現在一捨一得之間,他是大賺特賺,太划得來了。有了這層了悟發現,他當然會歡歡喜喜、充滿喜樂的走上這條事奉的道路了。

到二○一○年四月,宇宙光已走過三十六年半的歲月了。記得一九七三年九月創刊號發行不久,我們就製作了一份介紹宇宙光的文宣,那份文宣主訴的標題寫著:「一份賺取生命的雜誌」。在今年初的國際書展中,同工們幾經討論思考研究,決定還是用這一句話,做為《宇宙光》雜誌文宣的主訴內容,只是將文字改為:「一本搶救靈魂的雜誌」再加上一句副標:「賺取靈魂比賺錢划得來!」其實宇宙光整個工作的終極目的就是賺取靈魂,因為在神的天平中,沒有什麼比靈魂生命更貴重的了。耶穌說: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(太十六:26)在耶穌的眼中,「生命」的價值遠遠超過「全世界」所有一切的總和。因此,一個人如果付出生命去賺取全世界,他就注定是一個徹底的賠家,永遠也不得翻身。所以,還有什麼比賺生命更划得來的呢?想通了這個道理,你就能明白一個服事主的人,雖然要付出精神勞力,忍受誤會攻擊、災難痛苦,但是回收的卻是生命意義的滿足,以及一個個無價靈魂的回轉得救,在這種狀況之下所做的任何付出,自然不是犧牲奉獻,更不是賠,而是大賺特賺了。宇宙光所堅持的信念:「賺取靈魂比賺錢划得來!」就是這個意思。

賺靈魂比賺錢划得來

秉持這樣的人生觀價值觀,宇宙光選用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三節: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著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」做為宇宙光的家訓。在過去三十六年半的歲月中,宇宙光在神的恩典中度過了不少世人眼中視為艱辛難過的日子。而我何其有幸,以一個義工的身分,在宇宙光的事奉中,走過了我二分之一以上的人生,也許有人會覺得以一生中的寶貴年華,投身於一項完全看不見物質回報的義務工作,實屬不可思議,甚至有一位教育文化界的老友,戲稱我為「傻瓜一世」。然而,我知道他這樣說的時候,絕無戲謔輕視之意,反之,他的心中充滿渴盼羨慕,他說:「我希望你一生一世都如此傻瓜下去,永遠不要清醒;也希望從今以後傻瓜一世、二世、三世代代相傳,永不斷絕。因為今天這個世界最缺少的就是傻瓜。」

我常常反覆咀嚼他這句話的含意。可憐的現代人,由於只活在物質世界的價值觀中,因此誤把整個人生全然投入只看得見的短暫有限、轉眼成空的今生現世、物質享樂之中,以為這些短暫有限的名利富貴就是生命的終極目標,因而不惜付出生命靈魂、永恆意義去賺取這些稍縱即逝、無法掌握的過眼煙雲。賠賺得失之間,明眼人一看便知。

因此,作為一個歡喜快樂、滿有喜樂盼望見證的事奉者,必須先釐清他的人生價值觀,對於賠賺的觀念必須搞清楚。聖經上說:「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,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。」(詩八十四:11);一個走上服事道路的人,無論遭遇到任何苦難難處,付出了任何人視為損失失落的代價,但是他所得到的回報卻是生命的意義與滿足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盡苦難羞辱,走完祂在人世間短短的三十三年,衪卻在最後的時刻,石破天驚的說:「成了!」然後平安坦然的說: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。」(路二十三:46)每次想到這兒,我就會深覺震撼興奮。

從永恆的國度來看,人生苦短,稍縱即逝,余何人也,竟蒙揀選,在永恆的國度中有分,更能與神同工、參與永恆的事奉,引領世人認識上帝,享有永生。

啊!一個服事的人,只需付出短暫有限的今生現世,便可賺取永生的祝福與賞賜,還有什麼比作一個基督徒服事上帝更划得來?

成為一個基督徒真好!能夠服事上帝、領人歸主更好!

【後記】

一、在宇宙光服事的時間越久,越發現人道主義式的犧牲奉獻是一件很難長期說服人全心投入的事。而且這種教導,其重心似乎全在乎人的善良努力,而忽視了上帝的恩典揀選,與聖經的原則似有未合。於是我把這種困惑帶到主前尋求禱告。這些年來,我越來越覺得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認識上帝的豐富與寶貴,只看到今生現世的物質財利,以為長命富貴、功成名就就是福,他的價值觀不就跟一般世人完全一樣嗎?這種人即使他拚命勉強自己作一個願意犧牲捨棄奉獻的人,他也不會是一個充滿喜樂平安見證的人,他的生活型態甚至會令人望而卻步、退避三舍。在這種情形下,上帝打開了我的眼睛,讓我看到上帝無限的恩典與豐富,一個人只要願意進入上帝的豐富,他就享有一切。上帝從來不需人的犧牲奉獻來加添什麼,反之,任何一個有上帝的人就擁有了一切的豐盛、永恆的滿足。

作為一個服事的人,不是也不需我們犧牲奉獻捨棄任何東西,而是上帝的豐盛滿足,取代彌補了我們的缺憾、殘缺與不足。

二、宇宙光的事工需要更多有著這樣相同異象的人或教會共同投入參與,歡迎有心人成為宇宙光的榮譽贊助人;如果你的教會有心成為宇宙光夥伴教會(詳參四版「宇宙光夥伴教會,誠摯邀請眾教會來做夥」一文),請即刻與我們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