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滸傳的作者施耐庵,在書的序言中有一段話:「人生三十而未娶,不應更娶。四十而未仕,不應更仕。五十不應為家,六十不應出遊。何以言之?用違其時,事易盡也。」這段話中的幾個年齡階段,以今天國人的平均壽數來說,或許可以改為:「人生五十而未娶,不應更娶。六十而未仕,不應更仕。七十不應為家,八十不應出遊。……」較為恰當。

但本文引用這段序文,不在研究他說的幾項「不應」的年齡階段,在今天是否合適。而在強調他的觀點:凡事皆要及時而為,在甚麼時候就該做甚麼事,如果錯過了時候還要做那個時候的事,便會事倍功半,或者未竟其功就到了盡頭。這個道理現在看來仍然顛撲不破。

應及時莫遺憾

人生旅程到了將要結束的時候,回顧以往,如發現有一些事該做而沒有做,有一些話該講而沒有講,但機會已逝,再也不能重新來過,當是啃囓內心的最大遺憾。

就拿對孩子的教養來說,諺語說:「三歲看到大,七歲看到老」,意思是孩子從小所受到的養育教導,會形塑他一生的人格與習慣。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洪蘭教授在一篇文章裡說:「孩子小的時候,多花時間念書給他聽,陪他玩,教他做人的道理,長大後,就不必花太多時間管他。就像種樹一樣,樹小的時候最重要,不能長歪,長大後颱風來時,加個支撐的就可以了。但是如果小的時候沒有照顧好,長歪了,長大要矯正得用鐵絲綁……。所花的心力比小時候多十倍,還不見得有效果。」可是許多父母或忙於工作,忙於賺錢;或無知於幼年教育的重要;甚或夫妻失和,自顧不暇,以致錯過了陪同孩子成長的機會,誤了孩子的一生。無論就個人說,就社會說,都是重大的損失。

孩童的教養要及時,子女對雙親的奉養也要及時。常看到悼念父母的文章裡引用:「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。」的句子。父母一生辛苦養育大了子女,子女卻如離籠的鳥兒各奔東西,待到略有成就想回頭照顧父母時,已是為時已晚,心中自是充滿了悔愧之情。其實父母年老在物質層面的需求甚少,而在精神層面的需求較大;他們最需要的是兒孫的膝下承歡,以稍解暮年的寂寞。兒女回饋父母最好的不是華居名車佳餚美食,而是自己的時間和陪伴。可惜多少兒女忙於事業忙於社交,分不出較多的時間給父母,待到省悟時已是不及彌補,成了終生的愧疚了。

夫妻何嘗不是如此。有一對夫婦,婚後先生忙於事業,兩岸奔跑,妻子則辭掉工作,盡心盡力操持家務,服事公婆,照顧小孩。先生對妻子的辛勞心中極為感激,也極為心疼。但是以為兩人可以永遠在一起,表達心意不急在一時,想待退休後好好陪她旅遊世界,補償她多年的辛勞。但想不到他退休後妻子竟罹患不治之症,沒有多久就離開世界。先生對著她的遺像淚流滿面,後悔過去不曾及時地體貼疼愛妻子,今後再也沒有機會向她表達滿心的感謝。等待、等待,等待誤了多少喚不回的時光,錯失了多少永不再來的機會。

傳福音當及時

有人另舉出人生中一些不要等待的事:不要等到年長時才後悔少小沒有努力,以致「老大徒傷悲」;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感覺到原來忽略的人或物,在自己心中是何等的寶貴;不要等到病痛時才想到平素注意健康的重要;不要等到身陷囹圄時才後悔沒有聽從師長的教誨;不要等到所愛的人移情別戀時,才省悟是自己一直沒有明白地表示;不要等待富有時才去行善,同情的心比金額多少更重要;不要受惠於人後才知道去幫助別人,才想到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。

人生中應及時而為,不要等待的事自然還不止此。但作為基督徒更重要的一項應及時而行不要等待的事,是參予福音的事工。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聖徒說:「我們與神同工的,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。因為祂說:『在悅納的時候,我應允了你;在拯救的日子,我搭救了你。』看哪,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!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。」(林後六章1、2節)這句話對當時的人講,也對現今的人講。

這個悅納的時候有多久?這個拯救的日子有多長?我們自己有多少時日可傳福音?我們關心的親友又有多少時日能聽到福音?沒有人知道!但主耶穌說:「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,對萬民作見證,然後末期才來到。」(太二十四:14)現代的文字及影音視聽媒體極為發達,幾乎無遠弗屆,傳福音的速度遠非昔比,傳遍天下的日子應不會太遠。神的兒女當及時傳福音,或以禱告奉獻參予福音事工,免得與主面對面時後悔莫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