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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要選出一句在這個時代台灣最流行的話,「只要我喜歡,有甚麼不可以」應該可以得到高票。這句話所顯示的率性、灑脫、無拘無束,和自由自在,讓人喜歡,讓人嚮往。自然,這句話有個未說出的前提,就是須不牴觸法律、不妨害他人正當權益才行。

是否都有益處

據說在近兩千年前哥林多教會也流行過一句類似的話:「凡事都可行。」大概當時的基督徒以為已經脫離律法的規範,只要不牴觸羅馬法律的規定,就可以完全自由,不受拘束了。使徒保羅說並非如此。

他說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」保羅在兩處提到這點(林前六:12a;十:23)。可行的事還要看他有無益處,如果無益,仍然不可行;如果對自己有益,對旁人無益,也仍然不可行(林前十:24)。保羅以吃市面上所賣祭過偶像的肉為例。他說:凡市面上所賣的,或者應邀赴席擺在桌上的食物,儘管吃,不要為良心的原故問甚麼話,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。──這是關乎自己的益處。但他接著說:如果有人說這是獻過祭的物,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不吃,免得他信心軟弱因而跌倒了。──這是關乎旁人的益處。

走筆至此,想起一件往事。早年參加一個餐會,坐在兩位外籍神父旁邊。吃過前菜湯品後在等主菜的空間,兩位神父都抽起雪茄來(當時還沒有室內禁菸的規定)。神父居然可以抽菸?我頗為好奇。於是很冒昧的請問他們兩位:「神父是可以抽菸的嗎?」緊坐我旁邊的一位笑笑說:「我看你剛才禱告謝飯,你一定是基督徒。請你告訴我,聖經在甚麼地方說神父不可抽菸?」聖經的確未提到抽菸的事,我一時有點發愣,只能搖頭表示沒有。但信主的人包括神職人員當眾吞雲吐霧,總是不對的事。當時我信主不久,聖經不太熟悉,一時竟不知如何回答他。如果想起保羅所說: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」的話,就可適當地回應了。

不受它的轄制

保羅接著說: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它的轄制。」(林前六:12b)人往往在滿足各種欲望時不能節制,以致受它的轄制。古人說:「飲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」食與色是人的基本欲望;人的生存要靠食物,繁衍後代要靠性慾。飲食雖然重要,但主說:「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四:4)飲食如不能節制,整天只顧吃喝,便是被它轄制了,哪裡有心有時間去讀神的話。而食物與肚腹有一天都會廢去,神的話卻存到永遠。性慾的放縱導致淫行,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,而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,是聖靈的殿。我們可以得罪基督,得罪聖靈嗎?斷乎不可!(參林前六:15~20)食與色原是可行的事,但如受它的轄制,便成了絆腳石,甚或是犯罪的原因。

食色如此,其他亦然。現代人家家有電視,電視上有各式各樣的節目,而且是二十四小時放映,一不當心被電視節目轄制,便可能虛擲了許多光陰。手機也是一樣,遊戲節目不斷更新,讓人沉迷其中,坐車行路都目不斜視。以前是手不釋卷,現在是手不釋機。想想又是多少的生命浪費。因此「不受它的轄制」,也是「凡事都可行」的重要規範。

造就人的榜樣

保羅更說: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(林前十:23b)我們行事為人對自己要有益處,對人也要有益處。而造就人,建立人,就是對人有益處最好的例子。

美國新澤西州若歌教會的黃小石長老,是康乃爾大學的物理學博士,曾擔任普林斯頓大學的資深研究員,在物理學界是位傑出的學者。多年來應宇宙光之邀請,在每年的十一月間,用二十天左右的時間,到各大學各教會做巡迴佈道。以其在聖經、物理,和國學方面的淵博知識,深入淺出地講述上帝創造之奇妙,和救恩的真理,深受聽者歡迎,因而決志信主的甚多。

黃長老的台灣巡迴佈道於今已有十四年之久,每次皆是自己購買來回機票,不要宇宙光負擔機票費用,也不收取講員費用。而且每年寫書一本,交宇宙光出版,內容精彩,為極佳之益智培靈讀物,是宇宙光暢銷書之一種。

黃長老已從學界退休有年,但仍在教會服事。如果每年抽時間來台度假,訪舊探友,休憩身心,自然可行。如今他每年來台,卻是為了巡迴佈道拯救靈魂,便賦予了造就人的意義。而且他服事的忠心與愛心也成為許多人效法的榜樣。

「凡事都可行」代表自由,自由如無限制便成禍害。除了不可把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外(加五:13),上文所舉林前的幾處經文也都是重要規範,值得我們省思。